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多项新规3月施行
时入3月,多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始施行,此间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物业管理、公共交通、建筑节能等多个方面。 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规定修订 自3月起,环境保护部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修订后明确了:除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以外,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规定明确,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北京市出台旧城房屋保护修缮规定 3月起,《北京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开始施行。其中首次明确,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的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将从政府行为变为由产权人负责。 规定明确,北京市旧城历史文化街区房屋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将遵循整体保护、有机更新,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保护风貌、改善民生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房屋要采取不同方式进行保护和修缮。房屋产权人承担房屋的保护和修缮责任。房屋产权人负责按照规划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房屋使用人应依法服从产权人对房屋的管理,配合产权人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房屋的保护和修缮费用由产权人承担。规定指出,在特定情况下,政府将依法征收产权人或使用人居住的房屋。房屋被政府征收后,居住者应当按规定搬迁。 天津市施行规划新规《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于3月起施行,其中在城市风貌保护、发展公共交通和建筑间距控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规定要求,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应当符合城市主导客流方向,串联主要客流集散点,满足城市现状与规划道路、城市环境与景观、地质、文物古迹保护和城市防灾等要求。规定还确立了多、低层建筑前后间距的具体计算方法,并对高层建筑与处于其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内的居住建筑的间距进行分析确定。同时,规定还要求,新建、改建学校、幼儿园的出入口位于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的,应当退让道路绿线一定距离,出入口与道路绿线之间应设有不小于200平方米的交通集散场地。 天津市为地下空间立法 3月起,《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开始施行。这也是我国首部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规定,地下空间不得建设住宅、养老院、托幼园所、学校等项目。医院病房不得设置在地下,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涉及各级国家机关、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重要的人民防空设施、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河道、水库、环境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及其周边的项目;地下建筑规模大于两万平方米的项目或者用地范围水平投影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项目;地震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项目等,主管部门和专家必须进行专门论证,保障市民居住用地的安全。河北省立法保护农民工权益 自3月起,《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开始施行。根据《办法》,河北省法律援助机构将把农民工作为援助的重点对象,特别是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援助的农民工,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办法规定,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延伸到乡(镇),实现城乡信息网络互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向农民和农民工开放,并按规定免费提供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民工参加有偿培训;财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安排培训资金;用人单位应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办法还规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其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农民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在法定假日、休息日工作以及安排农民工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和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工作的,对农民工的加班工资和津贴应当依法另行计算;用人单位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直接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劳动报酬,并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同时,办法还在农民工人身健康、生活饮食、工伤保险、子女教育等多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河北省建设厅立法约束自由裁量权 3月起,《河北省建设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其中规定,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应当遵循和坚持公平、公正,符合法律目的,考虑相关因素,符合比例原则,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与责令改正并重等原则。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基本相同或相似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基本相同的行政处罚。 办法将行政处罚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五个裁量等级,并明确了各裁量等级适用的情形。当事人认为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山东省明令禁止7种装修行为 根据3月起正式实施的《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7种装修行为被明确禁止实施:未经原设计企业同意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企业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明显加大荷载;损坏建筑物原有节能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未经燃气企业或供热企业同意擅自拆卸、改装燃气、供热管道或者设施;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原外观设计;擅自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建筑构配件,或者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各类广告牌匾;其他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或使用安全的行为。 办法还规定,每天12时到14时、19时到次日7时,不得进行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正常休息的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此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前,装饰装修人应当委托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 湖南省新建建筑须经防雷许可 3月起,《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者设施,重要物资仓库或者重大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进行雷击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和设计的依据。 条例规定,新建防雷工程必须经过两项防雷行政许可,一是防雷装置设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审核;二是防雷装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验收。防雷装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防雷装置,不得投入使用。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农村防雷设施建设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农村学校和雷击风险等级较高的村民集中居住区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并列入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计划。 |
会员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