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医院建筑抗震标准提高 新法下月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将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它与老法实施相隔整整11年,老法仅48条条款,而新法则增加至93条,翻了近一番的条文彰显了国家对公民生命的极大尊重。9日,江西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法规处),柴劲松处长为读者对这一新法进行细细解读。 监测鼓励个人监测地震 说起地震灾害的监测预防,想必读者首先想到的是动物,因为动物敏锐过人,观察动物的反映或可预警地震,比如,去年汶川地震前,曾有大量青蛙迁移。柴处长表示,尽管这种说法欠科学性,但是为了鼓励大家一起应对地震灾情,新法明文规定,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包括对动物异常观测在内的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 由于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因此,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宏观异常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书面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中国地震局书面报告。收到书面报告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进行登记并出具接受凭证。 建筑 房屋被震倒,建设单位要负责 新法首次明确了各相关主体抗震设防承担的责任。新法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一旦建筑物在地震中倒塌,其责任追究将有法可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医院抗震要求高于普通建筑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规划 城乡规划应有应急避难场所位置 一旦发生地震,人员疏散到哪儿?柴处长表示,地震发生后,公园、绿地、广场、空旷地和进行抗震设防的学校是最好的避难场所。 老法并没有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制度。但新法新增此项规定:城乡规划应当根据地震应急避难的需要,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须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城乡规划时,应合理确定广场、学校位置。 演练 街道办事处也应开展抗震演练 新法规定学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都应该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城市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也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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