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总体呈现稳步提高的态势。工程质量方面,受监工程主体结构合格率、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总体上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方面,2008年和2009年连续两年建设工程事故死亡人数实现两位数下降。2003年~2009年,百亿元产值建设工程的事故死亡率下降幅度为80.1%。 虽然成绩显著,但目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形势仍然很严峻。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组织3次监督检查活动,共抽查137个在建项目,其中下发停工整改建议书40份、隐患整改建议书56份,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相对较好、安全生产隐患较少的项目仅占自治区工程总量的29.9%。 记者从分析会上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一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市场诚信评价体系不健全。目前,规避招标、明招暗定等违法违规招投标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工程不按照建设程序办事、规避监管,还有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二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等参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统计表明,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到位或根本不履职的总监理工程师占自治区总监理工程师总量的41.7%。三是一线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此外,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工作人员执法不严,也是建设工程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当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进入建筑施工高峰期。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唐标文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重点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一是整顿和规范检测市场秩序,加强检测信用管理,引导政府投资的工程、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选用等级高的检测机构。二是加强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管,打击恶意竞争、随意压价等违规行为,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同时加强对外地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企业的管理。 分析会上还透露,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从源头上清除质量安全隐患,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投资工程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定标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规定》等3个文件,把信誉好、质量优、安全有保障的施工、监理企业列为国有投资项目的预选承包商,只有入选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监理企业才能报名投标,从根本上杜绝了围标、串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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