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用两年时间摸清"家底"
摘要: 拥有丰富近代欧式建筑遗产的山东省青岛市,利用两年时间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进行普查和认定,摸清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家底”。 青岛市规划局副局长马晋彪1月13日介绍,针对青岛市人大提出的 ...
拥有丰富近代欧式建筑遗产的山东省青岛市,利用两年时间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进行普查和认定,摸清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家底”。 青岛市规划局副局长马晋彪1月13日介绍,针对青岛市人大提出的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议案,青岛市规划局、发改委和文广新局等单位从2009年3月开始,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进行普查和认定。 据介绍,2009年5月,青岛完成了这次普查和认定工作,共普查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11类保护要素3000余处,对其中的历史优秀建筑等6类共605处保护要素逐项进行了专家论证;2010年,青岛又重点对28平方公里历史城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进行了补充调研。 马晋彪介绍,青岛市历史上首次全市范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普查工作共确定保护要素3605处,主要包括文保单位375处,历史优秀建筑220处,保留历史建筑1572处,工业遗产23处,军事建筑及构筑物11处和历史文化街区15处。 青岛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邱一麟介绍,这次普查工作扩大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范围,历史城区中历史文化街区由10处增至15处,历史城区中新增历史建筑500余处,并把代表“上青天”的纺织等工业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护范围,共有23处工业遗产纳入保护规划。 山东省青岛市作为一座近代中国城市,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殊的城市与建筑的整体风貌,是国务院1994年批准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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