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建筑岂能擅自变脸?
近日有哈尔滨市民反映,位于哈尔滨市中央大街187号的保护建筑里面有人正在装修。笔者来到中央大街187号看到,该处建筑的玻璃门上帖着装修的字样,玻璃门里挂着一个大白布单,把里面遮挡得严严实实。笔者推开门探头进去发现,几个工人正在里面的屋子里叮叮当当地凿着墙壁,靠近大门的方厅一片狼藉,一处疑似承重墙已经被拆除。笔者询问正在装修的工人,这里是保护建筑,你们施工获得过相关部门的许可么?你们有保护建筑装修的资质吗?几个工人面对笔者的提问一头雾水:“装修还需要啥审批啊,人家雇我们给我们钱,我们只管干活其他的啥也不管。” 据反映情况的一市民介绍,这处保护建筑已经施工好几天了,每天从里面都传出巨大的声音,施工人员已经把里面的承重墙给拆除了,这种行为将严重危害到保护建筑的安全。 笔者了解,这处临中央大街街面的店铺是一个俄罗斯小商品店,正在进行重新装修。 据笔者了解,中央大街187号原为俄国商人伊·雅·秋林开办的秋林商行道里分行。建于20世纪初期,这座砖木结构的俄罗斯建筑仿文艺复兴建筑风格,是哈尔滨Ⅱ类保护建筑。 笔者采访了哈尔滨市文物管理站站长刘云才,刘站长对笔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则明确规定,“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刘云才说,目前,黑龙江省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只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院一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公司只有哈尔滨兰格装饰有限公司。但是,众多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人在对该建筑进行修缮时,除极少数国有产权单位向文物部门申报以外,绝大多数产权单位、产权人都不履行这个程序,擅自开工修缮,施工单位没有资质,甚至造成对文物原状的破坏。 刘云才站长介绍说:“针对中央大街这家商铺的违法破坏保护建筑行为,文物保护部门将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建筑稽查大队反映情况,力求最短的时间内制止违法行为,避免保护建筑进一步受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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