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编制完成
摘要: 近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披露,《深圳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60处优秀历史建筑和20处历史风貌保护区可能列入保护对象,即日起至2012年1月30日,市民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
近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披露,《深圳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60处优秀历史建筑和20处历史风貌保护区可能列入保护对象,即日起至2012年1月30日,市民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据悉,此举在深圳历史上尚属首次。 据深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登记,深圳市不可移动文物1974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12处,其余1862处为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规划》提出,将为1564个第三次普查提供的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96处历史建筑、58处历史风貌区,以及制定保护规划的工作对象(60处优秀历史建筑和20处历史风貌保护区),分别予以不同的保护利用措施。 据了解,历史风貌区分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一般历史风貌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原则上将改革开放前历史风貌区评估分数在40分以上的历史风貌区列入,进入历史风貌区至历史文化街区升级预备名单,在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之后,可逐步升级为历史文化街区,共10处。分别为新桥古村、新二村古村落、王屋、观澜老街、鹤斗村、王母围、桥头古村、平湖大围、西湖塘围村、合水口村。同时原则上将改革开放后历史风貌区评估分数在94分以上的历史风貌区列入,并修正保证每一小类均有入选,共10处,分别为市民中心(包括音乐厅图书馆、中心书城)及莲花山公园、华侨城(世界之窗、欢乐谷、锦绣中华、LOFT)、福田中心区SOM十三姐妹花、深圳湾体育中心(春茧)、华强北、蛇口渔港风貌区(海上世界、蛇口酒吧街、渔人码头)、东门步行街、大芬村、白沙岭居住区、上下沙村。一般历史风貌区共38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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