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地方动态 重庆建筑新闻 查看内容

重庆紧急通知: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2011-10-20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74| 评论: 0

摘要: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建〔2011〕543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2011年第四 ...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建〔2011〕543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2011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今年7月份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四大行动”,打好“四个攻坚仗”,全面强化落实基层基础攻坚年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1〕106号)工作部署,我委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1年10月13日至21日

  二、督查内容

  在《重庆市2011年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渝建发[2011]75号)和《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渝建发〔2011〕92号)中明确的工作内容的基础上,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主要督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7月27日第165次常务会议、9月27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和1月5日、5月23日,7月19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0月10日市政府安委会2011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情况。

  (二)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 “回头看”、“五定责任制”落实、巩固升级、建章建制等工作推进情况。

  (三)落实“基层基础攻坚年”各项工作,打好“四大攻坚仗”的情况。

  (四)开展“四大行动”,防控重特大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

  1.大宣教:深入推进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建筑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的情况。

  2.大排查:坚持六查并举,强化排查、登记报告、动态监管、整改消号工作情况。

  3.大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和评价评估隐患治理的情况。

  4.大执法:强化执法联动协调机制、事前执法、事前处罚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

  (五)工程项目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执行情况,对脚手架搭设及拆除、边坡支护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区县建委和市安全总站检查、市城乡建委专项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重点自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回头看”工作、实施整改升级情况,项目现场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五定责任制”情况。自查结束后,填写附表一,应及时向监督 部门报送自查情况。区县监管工程报送至各区县建委,市管工程报送至市安全总站。

  (二)区县建委和市安全总站检查。各区县建委、市安全总站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检查方案,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区县管工程由区县建委检查,市管工程由市安全总站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回头看”、开展四大行动等情况。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公租房、建筑外立面整治、轨道交通以及桥梁、隧道、大跨度公共建筑等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坚决防止上述重点工程发生事故。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建委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附表二、附表三,一并报市安全总站。

  (三)市城乡建委专项督查。由市城乡建委组成督查组,对企业自查情况、区县建委和市安全总站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区县建委、市安全总站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开展“回头看”、四大行动、打非治违以及对公租房、建筑外立面整治、轨道交通以及桥梁、隧道、大跨度公共建筑等重点工程的检查情况。专项督查结束后,请各督查组及时将督查情况报送市安全总站,市安全总站汇总后报市城乡建委。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