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层建筑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
摘要: 南京市燃气管理处昨天召开通气会,推出餐饮工商用户用气安全新举措,其中明确,燃气企业将禁止向高层建筑供应瓶装液化气。 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在4月份草拟了关于加强单位用户用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 ...
南京市燃气管理处昨天召开通气会,推出餐饮工商用户用气安全新举措,其中明确,燃气企业将禁止向高层建筑供应瓶装液化气。 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在4月份草拟了关于加强单位用户用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三种情况下供气企业可以禁止供气。比如禁止向无资质企业设计、施工的燃气设施供气,禁止向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设施和场所供气,另外还特别提到禁止向高层建筑供应瓶装液化气,禁止向地下室、半地下室供应液化气。 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副处长夏军表示,按照规范来说,瓶装气企业禁止向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供应瓶装气,不只针对餐饮用户,民用户在内的所有用户都不能使用瓶装气。市民如果发现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气者,可以拨打燃气监督电话:8461842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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