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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耗能开始步入绿色低碳之路

2013-8-15 17:5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18| 评论: 0

摘要:   2006年以来,陕西省将建筑节能纳入全省节能工作总体安排之中,明确工作重点,财政资金引导,强化目标考核与检查,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加强部门监管,实行上下联动,着力建立建筑节能的长效工作机制。全省新 ...

  2006年以来,陕西省将建筑节能纳入全省节能工作总体安排之中,明确工作重点,财政资金引导,强化目标考核与检查,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加强部门监管,实行上下联动,着力建立建筑节能的长效工作机制。全省新建建筑节能管理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材料的节约与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建筑节能四年迈出三大步。西安市率先实施居住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已提前完成了“十一五”工作目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已形成规模;绿色生态低碳已经成为人居环境建设的主题。

  替代建筑采暖、空调、照明以及电梯等设备对常规能源的消耗,是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城市污水等低品位再生能源的主要应用领域。2006年至2009年,陕西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太阳能供热、太阳能光伏照明发电、地(水)源热泵等新能源应用技术,优化了建筑用能结构,有效降低了建筑采暖、空调、照明以及电梯等设备对常规能源的消耗,减少了二氧化碳等污染物的排放。全省建筑耗能开始步入绿色低碳之路。

  西安、咸阳、商洛、杨凌、汉中等城市规划建设了350万平方米的地(水)源热泵技术应用项目,实现了突破性发展。西安都市之门、西京医院消化医疗楼、咸阳博尚新都、商洛市江南住宅小区、杨凌示范区永丰嘉苑等10个项目、205万平方米,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示范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地(水)源热泵技术在陕西省建设工程中的应用,使浅层地热能、城市污水等低品位再生能源应用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快速普及,并已形成规模化效应。陕西宾馆、法门寺展览馆、商洛全兴园等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每年可节约能源6.5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6.1万吨、二氧化硫1300吨。

  太阳能作为一种洁净的可再生能源,有着矿物能源不可比拟的优越性。陕西省太阳能年平均日照时数,陕南地区为1600-2300小时;关中地区为1750-2500小时;陕北地区为2600-2800小时;府谷、神木、榆林、横山和渭北东部地区的韩城、澄城、合阳、蒲城等地高达3000-3200小时;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年辐射量达5040—5730MJ/m2,相当于172—178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良好的资源条件,为各种太阳能利用系统与技术的应用提供了巨大的市场。

  根据国家的新能源战略和陕西省的新能源产业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展”的要求,组织实施“太阳能热水工程”、“太阳能照明工程”、“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推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与建设,编制发布了太阳能热水系统选用与安装图集,大力推动太太阳能供热、太阳能光伏照明发电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个项目、4MW太阳能光伏屋顶建设项目被列为国家示范工程;7个、45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光电一体化应用项目被列为省级示范工程。

  建筑材料的节约与资源化利用,在建筑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运行等环节得到全面体现。到2009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年产量达到57亿块标准砖,占到墙材总量的56.1%;城镇建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年推广应用面积2230万平方米,应用比例达到94%。新型墙体材料在城乡建设工程中的全面普及应用,每年可节约土地8762亩、节约标煤49万吨、综合利用工业废渣184万吨、减排废气17200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西安市市政道路建设采用建筑垃圾就地再生利用技术,走在全国前列。咸阳大石头新村等50万平方米农村节能建筑材料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健全了政策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十一五”期间,陕西省承担着国家20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目前实施四分之三。省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作,以公共建筑为主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累计完成167 万平方米,年节能能力 8020 吨标准煤,已提前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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