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浙江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名单及发证工作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各相关监理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管〔2006〕36号)规定,现将2011年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发证等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成绩 (一)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共计1296人(名单附后)。合格分数线为:建设工程监理基础102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64分。考试合格人员成绩三年内有效。 (二)自发文之日起可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按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按准考证号查询:移动用户、联通用户、杭州小灵通用户、CDMA用户均编辑准考证号(例如:05GC1H100001)发送到10621062266。 二、申请《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事项 (一)考试合格人员,符合《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可以申请领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 (二)申请证书的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浙江省监理工程师申请表(见《管理办法》附件三); 2.身份证原件; 3.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4.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扫描件); 5.申请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符的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务手册(原件、扫描件)。 6.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照片要求和考试报名时一致。其中1张自行粘贴在申请表上,并要求各单位将本企业所有人员的另一张照片粘贴在空白纸上,每个人照片下用正楷注明姓名; (三)需要申请证书的人员,可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人所学或实际从事专业情况,在下列14个专业中选择其中2项,并在申请表上注明。14个专业如下表:
(四)报名材料制作要求:每个企业以企业名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中应该包含所有申请人员的数据及电子汇总表。申请人员的电子数据包括申请表、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业务手册扫描件。 (五)申报时间:2012年2月15日-17日,其中:杭州地区监理企业15日申报;宁波、绍兴、温州、金华地区监理企业16日申报;其他地区和外省监理企业17日申报,请各监理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个人通过所在企业,向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报送申请资料。申报时还应提交《管理办法》中附件六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初始(续期、变更)核发申请汇总表”。 (七)省建设监理协会受理申报资料并汇总后,报我局核准。符合证书初始核发条件的,发放《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 附:2011年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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