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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施工资料:挖方路基非适用材料的处理

2016-4-21 09:0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465| 评论: 0

摘要: ⑴路基挖方至设计断面后,如仍留有非适用材料,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宽度和深度继续挖除,用批准的材料回填,并压实到图纸或施工规范规定的压实度。在回填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⑵除非监理工程 ...

⑴路基挖方至设计断面后,如仍留有非适用材料,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宽度和深度继续挖除,用批准的材料回填,并压实到图纸或施工规范规定的压实度。在回填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⑵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许可,在暴露出的挖方是适用材料和非适用材料相混杂的地方,应把适用材料独立地挖出来,以供填方使用,且不得被非适用材料污染。已污染的材料应按弃方处理。

⑶在填方区挖除低于原地表面的非适用材料时,其挖除深度及范围应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在挖除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⑷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在路基挖方或填方区挖除的非适用材料,适用于草皮种植草皮的表土应储存于指定地点,否则应按弃方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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