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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少年宫不宜为高层建筑

2010-12-25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70| 评论: 0

摘要:   昨天,市教委公布了新出台的《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将按照人员规模,场地大小等标准,将校外教育机构分成三级进行管理。按照规定,校外教育机构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 ...
  昨天,市教委公布了新出台的《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将按照人员规模,场地大小等标准,将校外教育机构分成三级进行管理。按照规定,校外教育机构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场所,建筑不宜为高层建筑。

  校外教育机构是专门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少年之家等从事基础教育活动的场所。市教委要求,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等开展活动的时候,一级机构同时容纳总人数最多不能超过2000人,三级机构则不能超600人。

  市教委表示,从明年1月1日起,新申办的校外教育机构要严格参照此标准,现有的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改建扩建时也要参照此标准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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