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0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务通知
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人函〔2010〕12号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建工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0]1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3月1日—2010年3月15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全国201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8日至11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务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各地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首次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①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②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原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在2010年3月1-15日登陆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 pta.hnrst.gov.cn),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进行修改)。 (二) 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新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从事建筑设计经历的证明材料、资格考试登记表(须在表上粘贴与上传照片同底的证件照2张,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先到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缴纳报名费,然后到人事考试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考务费;续考人员只须携带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按属地原则直接现场缴费;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由资格审查部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样并签名盖章。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