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政府大楼岂能成为城市地标
政府大楼岂能成为城市地标 山寨“国会山”,“白宫”政府楼,超大广场烘托着机关大楼……不少地方夺人眼球、唯我独尊的政府办公楼频频曝光,损害了党政机关的形象,拉大了干部和群众的疏离感,对这类办公用房,江苏省一律说“不”。 政府大楼是城市一分子,不应“高高在上” 杜绝豪华办公楼、超标准装修,首先从工程建设抓起。“剥夺”了各党政机关单位的“建设权”,统一委托专业单位承建。“总的原则是建的不用、用的不建”,省级机关管理局负责人说,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可以提出要求,参与设计,与施工单位商议,但不得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不能提“非分”要求。 政府机关大楼现代气派、“鹤立鸡群”,一直为群众诟病。对此我省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以庄重、简朴、实用为原则,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王世谊认为,“党政机关是为群众服务的,应当以亲民、务实的服务,树立在群众心中的公仆形象,党政机关大楼是城市的一分子,忠实地服务城市,而不应高高在上、特立独行。” 那么,什么样的建筑应该成为城市地标?王世谊认为,“面向群众的活动场馆,如博物馆、图书馆、体育中心等,以及体现城市现代化水平、文化积淀的公共建筑、商务大楼等,像位于南京河西的奥体中心、江苏大剧院、南京眼,才应是城市的地标。” 除了建筑的风格、外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内部结构和使用功能也有了严格规范。比如,办公区域内不得新建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设备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大楼的门厅不得超过两层,建筑物内不得设置阳光房、采光中厅、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一切与享受、摆阔、气派有关的评价都要与党政机关办公楼绝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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