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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知识: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置范围有哪些

2015-7-19 15:0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71| 评论: 0

摘要:    1.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建筑物   (l)高度不超过24m的厂房、库房和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助长火势蔓延的物品除外)。   (2)超过5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 ...

  1.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建筑物

  (l)高度不超过24m的厂房、库房和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助长火势蔓延的物品除外)。

  (2)超过5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3)体积超过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等建筑物。

  (4)超过7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6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

  (5)超过5层或体积超过1000m^3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

  (6)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古建筑。

  (7)人防工程中使用面积超过300m^2的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使用面积超过450m^2的餐厅。丙类和丁类生产车间及物品库房;电影院。礼堂;消防电梯前室。

  (8)停车库、修车库。

  (9)高层民用建筑必须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主体建筑和裙房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

  2.可不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建筑物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除外)。

  (2)耐火等级为二、四级,且建筑体积不超过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戊类厂房。

  (3)幼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且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同时建筑体积不超过1000m^3的建筑物。

  (4)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N类停车库。

责任编辑:you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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