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机电工程考点:变更的范围
摘要: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进行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进行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发包人可以取消任何工作,但不得转由他人实施。否则属于违约行为,且涉嫌肢解分包。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承包人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且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估价约定确定变更估价。 责任编辑:北卡 更多推荐: ·【为啥考一建】趁心未老,趁梦还在!2015年一级建造师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级建造师考试交流贴,陪你热力开跑!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