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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KTV最高只能开在3楼高楼消防不达标可罚3万

2009-11-10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12| 评论: 0

摘要: 如将高层建筑住宅改建为宾馆、餐饮等经营性场所或者库房,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且逾期不改,相关部门可对改建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昨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了即将于12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高层建筑消 ...
如将高层建筑住宅改建为宾馆、餐饮等经营性场所或者库房,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且逾期不改,相关部门可对改建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昨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了即将于12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据悉,《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2层及2层以上的公共建筑。

  歌舞厅、夜总会、游艺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限制规划在高楼的1~3层。确需设在其他楼层,必须经消防技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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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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