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摘要: 1.监督机构性质 (1)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 (2)机构及监督人员,均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主要任务 (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工程质量监督 ...
1.监督机构性质 (1)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 (2)机构及监督人员,均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主要任务 (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工程质量监督; (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3)检查施工现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4)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 (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6)向委托的政府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验收后5日内); (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 (8)受委托,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9)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 责任编辑:lala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