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
摘要: (1)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 (2)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4)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建设工 ...
(1)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 (2)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4)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责任编辑:lala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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