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主要内容:招标程序
(一)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设计及概算已批准; 3.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等已核准; 4.资金来源已落实; 5.有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二)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1)招标信息的发布 1)发布招标公告; 2)必须招标的项目,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网络等媒介发布。 2.邀请招标 (1)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情况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潜在投标人少;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项目;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价值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邀请招标的对象数量:3家以上。 (三)资格审查 1.资格预审-如不合格,后果是不得参加投标; 2.资格后审-如不合格,后果是视为废标。 (四)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出售 (1)招标人可出售招标文件; (2)文件出售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招标文件可以收费,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4)发出公告或文件后,招标人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2.招标文件的内容 (1)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3)投标报价要求; (4)评标标准。 3.招标文件的要求 (1)原则性要求; (2)对技术的要求; (3)对时间的要求。 1)可以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接受人。 2)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3)确定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相关阅读:招标投标法主要内容:中标的要求和招标程序 责任编辑:lala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