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建筑法主要内容:施工许可制度
(一)施工许可制度内涵 1.时间 在建筑工程施工前。 2.申领单位 建设单位。 3.核发单位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 4.审查内容 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条件。 5.批准核发的时间——15日 (二)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8个) 1.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有地;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2证)——有规划; 3.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地可以施工; 4.已确定了施工企业——有施工的人;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有+通过审查)——有图;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安全保证; 7.建设资金已落实(落实的标准)——有钱; (1)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合同价的30%. (2)由银行出具资金到位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或第三方担保。 8.其他条件(如消防规定)。 (三)无需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6类) 1.建设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太小没有必要; (30+300)——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2.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筑工程——为了不冲突; (1)开工报告——计委; (2)施工许可证——建委。 3.抢险救灾工程——时间来不急; 4.临时性建筑——没有必要; 5.军用房屋建筑——另行管理; 6.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另行管理。 (四)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的管理 1.废止的条件 (1)领取后3个月内开工; (2)延期次数为2次,每次也为3个月; (3)不开工、不延期,自行废止。 2.重新核验 (1)施工中止,建设单位在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2)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要核验。 3.重新办理开发报告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重新办理。 (五)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 1.首先责令改正,要求建设单位补办施工许可证; 2.具备了开工条件的,补办手续后准予继续施工; 3.不具备开工条件的; (1)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 (2)可以罚款(建设行政执法部门,对建设和施工单位分别罚款)。 责任编辑:lala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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