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债权制度债的发生根据
摘要: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债的发生根据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1.合同 2.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 3.无因管理 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 ...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债的发生根据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1.合同 2.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 3.无因管理 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4.侵权行为 是指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5.其他 责任编辑:lala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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