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开庭审理
摘要: 1.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査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 ...
1.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査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 2.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法庭辩论的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论,对有争议的问题逐一进行审查和核实,借此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适用法律。 3.法庭笔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4.宣判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责任编辑:lala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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