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摘要: (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 ...
(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承包的。 责任编辑:lala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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