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与职权:政府质量监督的职权
摘要: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发现有影响工 ...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责任编辑:lala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校学员战绩辉煌! · 2014年一建合格标准 /2014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汇总(全国) ·【考后审核】2014年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考后审核地区汇总 ·2014一建晒成绩赢金币 网校高分榜(新鲜出炉)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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