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施工作业质量的监控
(一)施工作业质量的监控主体 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施工阶段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和项目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控制。 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作为监控主体之一的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作业实施过程中,根据其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采取现场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监理机构应进行检查而没有检查或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的,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必须强调,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在施工全过程相互依存、各尽其责,共同推动着施工质量控制过程的展开和最终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总目标。 (二)现场质量检查 现场质量检查是施工作业质量的监控的主要手段。 1.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 (1)开工前的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是否能够保持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2)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专检),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隐蔽工程的检查,施工中凡是隐蔽工程必须检查认证后方可进行隐蔽掩盖; (4)停工后复工的检查,因客观因素停工或处理质量事故等停工复工时,经检查认可后方能复工;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检查,应经检查认可,并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能进行下一工程项目的施工; (6)成品保护的检查,检查成品有无保护措施以及保护措施是否有效可靠。 2.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 (l)目测法 即凭借感官进行检查,也称观感质量检验,其手段可概括为“看、摸、敲、照”四个字。 1)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外观检查,例如,清水墙面是否洁净,喷涂的密实度和颜色是否良好、均匀,工人的操作是否正常,内墙抹灰的大面及口角是否平直,混凝土外观是否符合要求等; 2)摸——就是通过触摸手感进行检查、鉴别,例如油漆的光滑度,浆活是否牢固、不掉粉等; 3)敲——就是运用敲击工具进行音感检查,例如,对地面工程、装饰工程中的水磨石、面砖、石材饰面等,均应进行敲击检查; 4)照——就是通过人工光源或反射光照射,检查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例如,管道井、电梯井等内部管线、设备安装质量,装饰吊顶内连接及设备安装质量等。 (2)实测法 就是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质量标准的要求及允许偏差值进行对照,以此判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其手段可概括为“靠、量、吊、套”四个字。 1)靠——就是用直尺、塞尺检查诸如墙面、地面、路面等的平整度; 2)量——就是指用测量工具和计量仪表等检查断面尺寸、轴线、标高、湿度、温度等的偏差,例如,大理石板拼缝尺寸,摊铺沥青拌合料的温度,混凝土坍落度的检测等; 3)吊——就是利用托线板以及线坠吊线检查垂直度,例如,砌体垂直度检查、门窗的安装等; 4)套——是以方尺套方,辅以塞尺检查,例如,对阴阳角的方正、踢脚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门窗口及构件的对角线检查等。 (3)试验法 是指通过必要的试验手段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方法,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理化试验 工程中常用的理化试验包括物理力学性能方面的检验和化学成分及化学性能的测定等两个方面。物理力学性能的检验,包括各种力学指标的测定,如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弯强度、抗折强度、冲击韧性、硬度、承载力等,以及各种物理性能方面的测定,如密度、含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及抗渗、耐磨、耐热性能等。化学成分及化学性质的测定,如钢筋中的磷、硫含量,混凝土中粗骨料中的活性氧化硅成分,以及耐酸、耐碱、抗腐蚀性等。此外,根据规定有时还需进行现场试验,例如,对桩或地基的静载试验、下水管道的通水试验、压力管道的耐压试验、防水层的蓄水或淋水试验等。 2)无损检测 利用专门的仪器仪表从表面探测结构物、材料、设备的内部组织结构或损伤情况。常用的无损检测方法有超声波探伤、X射线探伤、γ射线探伤等。 (三)技术核定与见证取样送检 1.技术核定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对施工图纸的某些要求不甚明白,或图纸内部存在某些矛盾,或工程材料调整与代用,改变建筑节点构造、管线位置或走向等,需要通过设计单位明确或确认的,施工方必须以技术核定单的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送设计单位核准确认。 2.见证取样送检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我国规定对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以及施工过程留置的试块、试件等应实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员由建设单位及工程监理机构中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送检的试验室应具备经国家或地方工程检验检测主管部门核准的相关资质;见证取样送检必须严格按执行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取样见证并记录、样本编号、填单、封箱、送试验室、核对、交接、试验检测、报告等。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责任编辑:lala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校学员战绩辉煌! · 2014年一建合格标准 /2014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汇总(全国) ·【考后审核】2014年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考后审核地区汇总 ·2014一建晒成绩赢金币 网校高分榜(新鲜出炉)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