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结构地下水控制回灌规定
摘要: 1、回灌可采用井点、砂井、砂沟等; 2、回灌井与降水井的距离不宜小于6m; 3、回灌井的间距应根据降水井的间距和被保护物的平面位置确定; 4、回灌井宜进入稳定水面下1m,且位于渗透性较好的 ...
1、回灌可采用井点、砂井、砂沟等; 2、回灌井与降水井的距离不宜小于6m; 3、回灌井的间距应根据降水井的间距和被保护物的平面位置确定; 4、回灌井宜进入稳定水面下1m,且位于渗透性较好的土层中,过滤器的长度应大于降水井过滤器的长度; 5、回灌水量可通过水位观测孔中水位变化进行控制和调节,不宜超过原水位标高。回灌水箱高度可根据灌入水量配置; 6、回灌砂井的灌砂量应取井孔体积的95%,填料宜采用含泥量不大于3%、不均匀系数在3~5之间的纯净中粗砂; 7、回灌井与降水井应协调控制。回灌水宜采用清水。 责任编辑:tufang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