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知识:一级建造师法规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
摘要: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责任编辑:sos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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