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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知识: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教材重点之物权的保护

2015-3-22 13:3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36| 评论: 0

摘要: 物权的保护 l)请求确认物权 当物权归属不明或是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物权。请求确认物权包括请求确认所有权和请求确认他物权。 2)请求排除妨碍 当他人的行为非法妨碍物权人行 ...

物权的保护

l)请求确认物权

当物权归属不明或是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物权。请求确认物权包括请求确认所有权和请求确认他物权。

2)请求排除妨碍

当他人的行为非法妨碍物权人行使物权时,物权人可以请求妨碍人排除妨碍,也可请求法院责令妨碍人排除妨碍。排除妨碍的请求所有人、用益物权人都可行使。

3)请求恢复原状

当物权的标的物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坏时,如果能够修复,物权人可以请求侵权行为人加以修理使之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请求所有人、合法使用人都可以行使。

4)请求返还原物

当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时,财产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请求法院责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5)请求损失赔偿

当他人侵害物权的行为造成物权人的经济损失时,物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也可请求法院责令侵害人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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