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摘要: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 (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 ...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 (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条所列行为; (2)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 (3)泄露商业秘密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的; (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 (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用的; (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的; (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责任编辑:lala 更多推荐: · 2014年一建合格标准 /2014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汇总(全国) ·【考后审核】2014年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考后审核地区汇总 ·2014一建晒成绩赢金币 网校高分榜(新鲜出炉)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校学员战绩辉煌! ·2014年一建考试网校未通过学员申请退费/续报入口>>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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