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摘要: 《民法通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 ...
《民法通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1)、(2)、(5)三种情况 责任编辑:lala 更多推荐: · 2014年一建合格标准 /2014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汇总(全国) ·【考后审核】2014年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考后审核地区汇总 ·2014一建晒成绩赢金币 网校高分榜(新鲜出炉)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校学员战绩辉煌! ·2014年一建考试网校未通过学员申请退费/续报入口>>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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