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矿业工程知识点:矿井火灾的发生原因
矿井火灾的发生原因 矿井发生火灾的原因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外部火源引起的火灾,称为外因火灾;二是可燃矿物(主要是煤)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所致的火灾,也称为内因火灾。因此,矿井火灾分为两类: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1.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多半是人为因素造成,包括因为井下人员明显违章,或者由于疏忽和操作不当引起。如在井下拆卸矿灯、爆破放明炮、违章电焊或者气焊或者没有严格执行规定的防范措施等,甚至违章在井下吸烟等,都可能引起井下火灾。井下电气设备使用不当或设备维修不到位而短路,造成电弧火花,也可引起井下火灾。还有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放炮,例如用明火或动力线放炮,火药变质、放糊炮等,也是可以是引起井下火灾的原因。 有时外因引起的明火是很小的,但是由于巷道中空气条件的限制,就会引发大火;相反,矿井瓦斯、煤尘的燃烧或爆炸,因为引燃井下可燃物而形成矿井火灾。外因火灾一般发生在井口附近、井下硐室、采掘工作面和有电缆的木支架巷道等处。 2.内因火灾 内因火灾主要是指煤炭自燃。当煤炭具有自燃性时,它与空气接触后能氧化生热,如果散热条件不好,就会引起自燃。内因火灾主要发生在采空区、冒顶处和压酥的煤柱中,其中采空区自然发火要占矿井自然火灾的80%。 责任编辑:亮亮 更多推荐: · 2014年一建合格标准 /2014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汇总(全国) ·【考后审核】2014年一级建造师报名资格考后审核地区汇总 ·2014一建晒成绩赢金币 网校高分榜(新鲜出炉)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校学员战绩辉煌! ·2014年一建考试网校未通过学员申请退费/续报入口>>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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