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知识:二级防雷的建筑物规定
摘要: 1、重要的或人员密集的大型建筑物。如部、省级办公楼;省级会堂、博展、体育、交通、通讯、广播等建筑;以及大型商店、影剧院等。 2、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3、19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 ...
1、重要的或人员密集的大型建筑物。如部、省级办公楼;省级会堂、博展、体育、交通、通讯、广播等建筑;以及大型商店、影剧院等。 2、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3、19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50m的其他民用建筑物。 4、省级及以上大型计算中心和装有重要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责任编辑:c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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