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材料一般规定
摘要: 1用于水工混凝土结构的钢筋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701《低碳热轧圆盘条》、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788《冷轧 ...
1用于水工混凝土结构的钢筋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701《低碳热轧圆盘条》、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788《冷轧带肋钢筋》和冷拉Ⅰ级钢筋的规定要求。 2用于水工混凝土的低碳热轧圆盘条钢筋只限于Q235牌号;冷轧带肋钢筋只限于LL550级(d=4~12mm)牌号;冷拉钢筋只限于Ⅰ级(d≤12mm)钢筋。 3水工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钢筋,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外,其种类、钢号、直径等还应符合DL/T5057《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有关设计文件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