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镇风貌设计导则(试行)
摘要: 【颁发日期】2006/06/06 【颁布单位】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设计单位: 《重庆市村镇风貌设计导则(试行)》已经专家评审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 ...
【颁发日期】2006/06/06 【颁布单位】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设计单位: 《重庆市村镇风貌设计导则(试行)》已经专家评审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或有好的建议,请及时与我委小城镇建设处联系。 [B] 重庆市村镇风貌设计导则(试行)[/B] 1 总 则 1.0.1 目的与意义 为指导和规范重庆市村镇风貌设计,建立健全村镇风貌设计技术支撑体系,特制定《重庆市村镇风貌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0.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县以下建制镇、乡、行政村和自然村以及村内集中居民点的风貌设计、建设和管理。各县(市)政府所在城关镇风貌设计、建设和管理可参照执行。 1.0.3 风貌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①地域性原则 风貌设计应体现村镇的自然环境特征,体现地域人文精神,传承地方文化与民风民俗,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村镇风貌。 ②生态性原则 将先进的生态理念和生态技术运用到村镇风貌设计中去,构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村镇。 ③经济性原则 从村镇风貌建设的节地、节水、节能、节材等方面引导建设节约型村镇。 ④社会性原则 风貌设计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公示制度,提倡公众参与设计、建设和管理,促进人际交往和文明建设。 ⑤适用性原则 针对村镇的实际情况,在设计中明确风貌建设的适用技术,使设计切实可行。 ⑥继承性原则 在保护村镇历史文化遗产的前提下,建设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村镇。处理好继承与发展,发展与创新的关系。避免搞“假古董”和形式主义。 1.0.4 风貌设计与规划设计的关系 村镇风貌设计是村镇规划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镇规划设计的补充与深化,是建筑设计的指导和依据。对自然环境独特,人文资源丰富的村镇及其重要地段,应单独编制风貌设计。 2 术 语 2.0.1 风貌 风貌是是民俗民风、文化传统与地形地貌、地理特征的融合,是依托村镇物质形态而反映出来的精神气质,是自然和人文景观的统一性和独特性的结合,是地域文化在人居环境上的展现。 2.0.2 村镇 本《导则》中所指村镇是重庆市行政辖区内除县(市)政府驻地外的建制镇、乡、行政村和自然村以及村内集中居民点。 2.0.3 风貌设计 风貌设计是涉及空间构成、土地利用、景观环境、建筑风格、历史文脉以及社区生活模式的多维空间设计,是培育村镇特色经济的重要支撑。 3 基本要求 3.1 风貌类型划分 结合重庆市的村镇风貌特色,可按自然要素、经济要素和人文要素等进行划分。 3.1.1按自然要素分类 重庆市的村镇风貌可划分为山地风貌、丘陵风貌、河谷风貌和平坝风貌等四种类型。重庆市大多数村镇是依山临水而建,极具山水环境特色,因此,重庆市的村镇风貌也可划分为依山风貌、临水风貌和依山临水风貌等三种主要类型。 3.1.2按经济要素分类 根据重庆市村镇的经济职能可划分为农贸型、工贸型、旅游服务型等三种主要类型。 3.1.2按人文要素分类 以人文特色为标准,以历史积淀为特征,重庆市的村镇风貌可以划分为历史风貌、现代风貌和新旧融合风貌等三种类型。 3.2 设计阶段划分 村镇风貌设计分为总体风貌设计和详细风貌设计两个阶段。总体风貌设计阶段是镇域或村域范围内的风貌设计,主要确定村镇的总体风貌定位和村镇风貌与村镇总体发展的关系。详细风貌设计阶段是在总体风貌设计指导下镇、乡政府驻地或行政村、自然村居民点的风貌设计,针对村镇的风貌要素和重点地段,如出入口、街道、建筑和广场等做出详细设计方案。规模小于500人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可只进行详细风貌设计。 3.3 总体风貌设计 总体风貌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3.3.1村镇风貌与区域关系 ①协调村镇风貌与区域风貌的关系,村镇风貌应成为区域风貌的有机组成部分。 ②协调本村镇风貌与临近村镇风貌的关系,既要协调统一,又要突出特色。 3.3.2 村镇风貌特色定位 ①分析村镇的自然环境特色。 ②分析村镇的人文环境特色。 ③明确村镇风貌的类型和总体特色定位,并用简练、准确的文字进行定性描述,必要时应作详细说明。 3.3.3 村镇风貌与经济发展 ①分析村镇风貌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②从节能、节地、节水和节材的角度,体现循环经济模式下的风貌设计理念。 3.3.4 村镇风貌与生态安全 ①确定区域地形地貌环境设计意向,结合现状条件,避免造成建设性破坏。 ②用地条件受到自然要素限制的村镇,结合地形,避开不良地质地段、洪水淹没地段,控制建设规模。 ③对采矿、开山等人为因素破坏的自然地貌进行修复设计。 3.3.5 村镇风貌与环境保护 ①提出村镇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的保护与开发措施。 ②对公路、铁路及水路等基础设施走廊沿线进行景观环境设计,将人工环境与大地景观相融合。 3.3.6 村镇风貌与功能优化 ①村镇风貌应体现村镇功能,达到形式与内容相统一。 ②用地功能优化:明确村镇用地功能对风貌的影响,并提出优化建议。如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的风貌要求和优化设计。 ③村镇空间形态设计,结合新经济模式下村镇空间的发展模式,明确村镇用地形态的发展模式,分析形成这种用地形态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保护村镇空间的整体格局。 3.3.7 村镇风貌与文化习俗 ①挖掘不同地域不同文化村镇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民俗民风的特点,提炼出重庆市不同地区村镇风貌空间特色、景观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 ②深入研究不同地域文化对村镇发展演变的作用机制,寻找适合本地区的村镇发展规律,为风貌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③提出继承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倡导淳朴的民风民俗,展现地方风貌特色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3.3.8村镇风貌的传承与创新 ①风貌设计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村镇历史,总结提炼风貌特色,继承发扬历史风貌的精华,为创新风貌设计提供依据。 ②风貌设计应结合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创造性的探索适合本地的风貌特色。 3.4 详细风貌设计 详细风貌设计应针对村镇风貌要素和重点地段做出详细设计方案。村镇风貌的设计要素主要包括:道路、建筑、景观环境、节点和标志物等五个方面。 3.4.1 道路风貌设计 ①道路空间 明确村镇道路结构形态和肌理特征,提炼道路空间组织形式,保护村镇特色道路格局。 ②道路断面 合理确定道路断面尺寸,综合考虑车行和人行要求,满足村镇道路的生活功能,适当增加人行道宽度。 ③临街建筑风貌设计 临街建筑除按照3.4.2建筑风貌设计要求外,还应突显出道路景观的延续性和韵律感。 ④道路附属设施的设计 道路指示性标志、街景小品和道路公用设施等道路附属设施的设置,要综合考虑当地实际状况,以解决实际问题,展现风貌特色为原则,根据设施服务半径确定数量、位置、规模等其他要求。 ⑤道路铺装设计 道路的铺装以突出村镇特色为主来确定铺装的形式、色彩以及材质。 ⑥道路照明设计 道路照明设计应选取亮度、高度适宜灯具,要满足车行照明、人行照明的功能要求。 3.4.2 建筑风貌设计 明确建筑的性质、类型、特色、体量、高度、风格、色彩、材料等。 ①建筑性质 建筑风貌设计应明确建筑的使用性质,突出建筑类型特点,建筑形态便于识别。 ②建筑风格 建筑风格的塑造应结合村镇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避免单一或标新立异。 ③建筑高度 1)根据自然地形、村镇整体空间关系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控制建筑高度。 2)建筑高度应有韵律、有节奏的变化,创造和谐的建筑轮廓线,体现山地环境特色,不应整齐划一。 ④建筑色彩 建筑色彩应有主色调,并在主色调系列的基础上富于变化,协调色彩搭配,突出山地层次关系。 ⑤建筑材料 1)应根据建筑性质、造型、空间处理方式而选用不同的材料。避免单一的面砖贴面。 2)选材应考虑到环境协调性、装饰性、节能性、环保性、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 ⑥建筑结构 按照山地建筑结构特色,合理设计山地建筑结构,达到抗震、抗滑等特殊安全要求。 ⑦建筑特色构件 建筑特色构件的设计应考虑结合地形与村镇环境,避免深挖高切,尽可能结合传统山地建筑,形成高低错落、富于变化的巧妙形式,力求反映山地建筑特色。 ⑧建筑环境 建筑风貌设计应提出建筑环境设计方案,对影响建筑风貌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 ⑨建筑照明设计 建筑立面照明宜采用测光、投光、泛光等多种形式。照明色彩应与建筑风貌协调,不宜过多。 3.4.3 景观环境风貌设计 ①景观轴线 风貌设计中应充分利用现状条件,考虑道路、水体、绿地、建筑或地形的走势选线,合理有效组织重要建构筑物和开敞空间,并保证景观轴线的连续性。 ②景观通廊 风貌设计应明确景观通廊的位置、范围和控制方法,保证景观通廊的畅通和可视性。 ③绿地景观 设计应充分体现山地特色,构筑曲折开合的空间,满足人们的休闲活动要求。 ④植被选择 1)植物种类选择时应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及植物的生长习性,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种外地树种。 2)对于不同性质的绿地应提出相应的植物配置原则、种类和配置方式。 ⑤山水景观 1)注意保护山体、河流、池塘,保持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对被破坏的山体进行修复和植被培育。 2)突出山水自然风貌特色,通过顺应山体轮廓线的建筑造型和展现水流动感的景观设计,达到村镇风貌和山水环境的有机结合。 3)提出护岸、栏杆、亲水平台等滨水构筑物和服务设施设计方案。 4)提出水面形态设计、水面构筑物设计和水生生物配置方案。 5)风貌设计不应影响防洪和泄洪要求。 6)应为市民提供与水近距离接触的条件,并注意市民的安全。 ⑥竖向景观 竖向景观设计包括不同用地地坪、挡土墙、护坡、堡坎和梯道等竖向构筑物的立体设计。进行场地竖向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挡土墙、护坡、堡坎、梯道等竖向构筑物的设计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设计尺度,结构可根据地势合理安排。 2)宜多采用场地分台,少采用高挡土墙,结合场地的排水坡向科学设计,满足保护和纵向联系等功能。 3)合理利用地形,避免深挖高填。 4)竖向构筑物的设计可结合垂直绿化,浮雕、壁画等艺术处理,加强视觉亲和力,同时注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⑦景观照明 1)风貌设计应对构成要素的山、河、建筑物等进行统筹考虑,点、线、面、体结合,力求既统一协调,又富有节奏变化。丰富和突出山际轮廓线、建筑轮廓和水际轮廓线,强化层次感,形成立体化的夜景效果。 2)照明设施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局,在选用时应考虑本地实际和节能要求,选择与自然环境和建筑形态风格统一的设施。照明设施的色彩、形式、造型应能表现当地文化内涵。 3.4.4 节点风貌设计 ①广场节点 1)广场风貌设计应注重使用功能和空间形态的统一,传承地域文化,尊重自然环境,与居民生活有机结合。 2)广场风貌设计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地方特色,合理确定广场的空间尺度比例。 3)空间组织应满足人们活动的需要及观赏要求,应与广场性质、规模及广场上的建筑和设施相适应。 4)铺装设计的色彩、图案应与广场上的建筑,尤其是主要建筑和纪念性建筑物协调,起到引导、衬托作用。 5)绿化种植应与建筑组成优美景观,合理种植草地、花卉、灌木和乔木,考虑四季色彩的变化,丰富广场的景色。 6)广场照明宜采用向下照明方式,灯具应有艺术性。 ②入口节点 1)入口节点设计应突出村镇的典型风貌特征。 2)入口节点设计应从功能和景观两方面考虑,既要为车行提供安全的视距,又要为行人提供舒适的环境。 3)入口节点设计应从展现历史环境和氛围出发,把历史文化通过雕塑、文字、影像等多种方式精练表达。 4)入口节点设计应考虑夜晚的可识别性,采用泛光照明方式,对环境进行渲染和照明。 3.4.5 标志、标识物风貌设计 ①制高点 制高点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海拔高程最高点。它既有可能是人工构筑物也有可能是自然地形地物。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保留村镇范围内的制高点、俯瞰点和有明显特征的地形地物,避免在制高点、俯瞰点上进行景观用途之外的建设。 2)设置制高点视觉通廊,并提出保护措施。控制村镇范围内制高点、俯瞰点和有明显特征地形地物周边的建(构)筑物的高度和体量,对于破坏视觉的建(构)筑物,应考虑将其拆除。 3)拆除对村镇风貌建设起负面作用的制高点构筑物,协调周边景观。 ②装饰小品 1)装饰小品包括雕塑、喷泉、花池等。 2)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小品的种类、位置、材质、色彩、体量、尺度、题材。 3)应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4)设计应体现当地人文精神,总体格调要统一,内容宜选取反应本地风土民情的题材,其材质宜就地取材,给市民地域归属感。 ③公共设施 1)公用电话亭、休息设施(如座椅等)、指示牌、说明牌、候车亭、售货亭、邮筒、垃圾桶、公共厕所、饮水设施等的设计要确定设施的位置、数量、规模、形式等,应符合相关规划规范要求,并满足设施服务半径要求。 2)设施的材质、形式、尺度和色彩上应与环境对立统一,即在统一的前提下展示自己的独特风格。 3)设置应注意避免干扰人流、妨碍交通,同时在视觉上要体现主从关系。 4)公共设施设计应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发挥材料特性,创造独特的地方风格。 4 特殊要求 对风貌有特殊要求的村镇,在风貌设计中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应考虑以下特殊要求。 4.1 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经区、县(自治县、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其它未列入保护范围的,但具有一定历史、科研、文化价值的村镇,在风貌设计中应考虑以下内容: 4.1.1明确保护村镇整体的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性和文化完整性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4.1.2明确村镇历史风貌保护设计构思、整体风貌保护意向和风貌特色; 4.1.3村镇文化环境保护设计,包括文化设施和文化物质载体的保护设计。 4.1.4划分历史风貌保护等级,明确保护范围和措施,提出风貌保护设计方案。 4.1.5建筑风貌保护,包括建筑高度、体量、色彩、风格和形式的保护和修复措施; 4.1.6景观风貌保护,包括景观节点、景观走廊、标志物、小品等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4.1.7山水环境风貌保护,包括与村镇发展密切相关的山体、水体、古树名木、公园绿地等,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或整治措施。 4.1.8街道风貌保护,包括街道空间格局、尺度、走向、设施以及铺装的保护、修复和使用等; 4.1.9村镇空间中位于重要地段的建筑,以及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保护、修整或改造等措施。 4.2 新旧风貌协调要求 对于具有一定历史、科研、文化价值,但未列入历史风貌村镇的村镇,或历史风貌与新建风貌并存的村镇,在风貌设计中应考虑以下内容: 4.2.1新旧片区协调,根据村镇总体风貌特色,明确风貌协调原则,设置风貌协调缓冲区等,避免风貌冲突。 4.2.2建筑风貌协调,新建筑风貌的创造应挖掘文化基础,营造和谐氛围,与原有建筑风貌形成有机融和。 4.3 历史风貌改造要求 4.3.1历史建筑的复兴,包括继续原有建筑用途,如寺庙、园林等和改变原有建筑用途,如可改作博物馆、文化设施或旅游服务设施。 4.3.2历史建筑的改造,包括建筑墙体、门窗、屋顶改造。保留建筑中体现历史风貌最主要要素,如立面、屋顶、墙面材料、结构、外观色彩和建筑构件等。 5 成果要求 5.1 成果内容 风貌设计的成果应包括说明书和图纸两个部分。 5.2 文字部分 说明书应对村镇的现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对设计的内容进行结论性的解释和说明。 设计说明书的内容应包括: ①设计背景 ②风貌现状综合评价 ③村镇风貌特色定位 ④村镇总体风貌设计 ⑤村镇详细风貌设计 ⑥技术经济指标 ⑦风貌建设与管理 属于历史风貌的村镇,应编写历史风貌研究报告,并汇编当地有关文史资料作为说明书的附件。 5.3 图纸部分 图纸应清晰准确,与说明书表达的内容相符,并在图纸的明显处标明图名、图例、风玫瑰、设计日期、设计单位等内容。 主要图纸包括: 5.3.1区位分析图:比例自定。 5.3.2村镇风貌综合现状分析图:包括现状环境分析、现状风貌特色分析和建筑质量综合评价等内容。图纸比例1:500~1:2000。 5.3.3村镇风貌设计总平面图:包括村镇用地形态、村镇空间的整体格局、路网结构等。图纸比例1:500~1:2000。 5.3.4村镇建筑群体风貌设计图:包括建筑的性质、体量、高度、风格、色彩等。图纸比例1:200~1:500。 5.3.5村镇景观风貌设计图:包括景观节点、景观轴线、景观走廊和景观轮廓线等。图纸比例1:500~1:2000。 5.3.6村镇街道风貌设计图:包括街道空间和广场的风貌设计。图纸比例1:500~1:2000。 5.3.7村镇竖向风貌设计图:包括制高点控制、场地竖向设计和村镇轮廓线设计。图纸比例自定。 5.3.10其他图纸(可根据实际需要绘制) ①村镇水体风貌设计图。图纸比例自定。 ②村镇风貌设计整体鸟瞰图。图纸比例自定。 ③村镇风貌设计重点地段效果图。图纸比例自定。 ④村镇建筑单体风貌设计图:应达到建筑方案深度。图纸比例自定。 ⑤村镇建筑细部风貌设计图:包括建筑的特色构件、装饰等。图纸比例自定。 ⑥村镇环境小品风貌设计图:包括标志物、装饰小品、功能小品等。图纸比例自定。 ⑦村镇夜景风貌设计图:包括街道广场照明、装饰照明和居民生活照明等。图纸比例自定。 5.4 其它成果 村镇风貌设计的成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以下内容,但并不作为必须的设计成果。 ①风貌研究报告,基础资料较少的可与说明书的内容合并编写;研究报告应针对设计的主要内容论证说明书或图纸中的结论,并阐明研究的过程、方法和相关的基础资料。 ②表现和宣传村镇风貌设计的其它手段,例如手绘图、实物模型、三维模拟动态演示或电视宣传片等。 6 建设管理 6.0.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当地的村镇风貌设计、建设与管理工作。 6.0.2风貌设计和建设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6.0.3要坚持“先设计、后建设”的原则,要在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充分体现风貌元素。 6.0.4风貌建设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以财政补助为辅。要鼓励和引导开发商以及个人开展风貌建设。 6.0.5要加强宣传工作,在群众形成“塑风貌、爱风貌、护风貌”的意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让社会各界参与到风貌建设管理全过程中。 6.0.6风貌建设要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注重质量安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0.7 要加强管理,注重维护风貌的整体性。各地应制定相应措施保证既有风貌不被破坏。 7 附 则 7.0.1 本《导则》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说明。 7.0.2 本《导则》由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 录 附录1 电子文档数据标准 电子数据是指上述文字和图形的电脑数据成果。是设计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计信息系统的数据来源,必须保证其准确性和规范性。设计编制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设计成果时,必须以光盘形式提交一套电子数据成果。其内容包括: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 1、文本文件 文本文件采用标准文本文件格式。“文本”文件名取为“***风貌设计说明书.doc”。“***”为该村镇名称。文本规格采用A3幅面,软胶装订。 2、图形文件 工程性图纸提交格式应采用AutoCAD 14.0以上版本生成的DWG或DXF格式。 说明性图纸提交格式采用JPEG或TIF格式,分辨率在150像素/英寸以上。 附录2 基础资料内容 1、自然环境 ①区域位置 对村镇所处的地理位置、行政辖区以及周边相邻区域进行阐述。 ②地形地貌 分析村镇地形地貌的类型,归纳出其主要特色,把握其山水格局。 ③水文气象 分析水文气象的变化特性和影响因素。 ④生态环境 分析动植物群落、森林覆盖率及本地物种。 ⑤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等 分析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等对村镇发展的影响。 2、人文环境 ①历史文化 分析村镇所处的文化区域和文化特征,分析这种文化形成的历史渊源。从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等方面重点分析相同文化背景下的村镇之间的文化差异。包括:古代神话、传说、历史事件以及与之相关的民风民俗、传统节庆分析;名人事迹、名人名居对当地生活方式所起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少数民族文化习俗形成的历史渊源以及与之相关的风土人情、民族节庆活动; 分析民间工艺形成与发展的历史阶段及其特色。 ②村镇建设 根据不同时代建筑的历史、艺术或科研价值,对其结构、形式、色彩、空间尺度、功能进行分析,划分出不同的类型,并明确不同建筑类型对村镇风貌所起的作用,以及建筑如何体现(破坏)当地的历史、文化传统、或如何创造出现代村镇风貌特色。 通过对村镇总体环境和外围环境的分析,把握住村镇总体空间格局、村镇空间轮廓线、已经成为当地村镇有机组成部分的成片居住建筑特色等。 ③经济发展 研究经济发展的阶段,对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分析。 ④社会发展 分析社会发展的演变过程,分析社会结构对村镇发展的作用和对风貌的影响。 ⑤人口结构 分析人口结构的要素、变化规律对村镇风貌的影响。 附录3 村镇风貌综合评价 建立村镇风貌特色综合评价体系。为村镇风貌特色的定位和评审提供参考。 村镇风貌特色综合评价一览表 环境类型 评价因子 特色值 自然环境 区域位置 5 地形地貌 5 水文、地质、气象 5 生态环境 5 合计 20 人文环境 文化区域特征 5 神话传说 5 历史事件 5 民风民俗 5 传统节庆 5 名人事迹 5 民间工艺 5 合计 35 社会环境 社会发展 5 经济发展 5 村镇建设 5 人口构成 5 合计 20 物质环境 建筑风貌 5 道路风貌 5 景观环境风貌 5 节点风貌 5 标志、标识物风貌 5 合计 25 总 分 100 注:每一种特色因子的特色值满分为5分,总分满分为100分,由专家根据实际情况打分后取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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