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期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才能让贫困居民早日住上房子。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次推进会议上获悉,每个开工项目都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今后省通报考核,将把开工项目形象进度作为重要依据。 保障性安居工程被称为“一号民生工程”,为顺利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我省规定八月底全面开工是“底线”,要不讲条件、拒绝理由;手续完善是基本要求,要证件齐全、合法合规。 对国有煤矿、工矿、林区、垦区等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要明确责任部门,帮助企业办理手续。所有开工项目都要做到“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齐全。 开工项目进度都要公示 项目开工只是起跑线,加快施工进度才能保证保障房顺利竣工。因此,各地要抢抓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施工进度。每个开工项目,都要通过政府网站、现场图表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今后省通报考核,将把开工项目形象进度作为重要依据。 今后,新项目开工20个工作日内,必须公开项目建设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年度计划竣工套数,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并按以上内容在建设项目现场设立标牌。 保障房建设杜绝七类问题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标志性民生工程,近日一些省份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多报少建,虚报进度,套取国家补助资金。 二是不按政策办事,将用于出租的住房变相出售。 三是选址不当,有的选在存有争议的地块,致使项目迟迟不能开工;有的选在偏远区域,交通不畅,配套不全,给入住群众带来不便。 四是搞“假开工”,形式开工实质不动工;搞“马拉松”,开工有期竣工无望。 五是个别工程偷工减料,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六是分配不公,把不符合条件甚至骗租骗购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七是后续管理跟不上,不符合条件住户退出难。 这些问题虽不具普遍性,然而一旦出现,就会影响政府公信力,因此河北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以防范,坚决杜绝各类违法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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