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07一、二级建筑师考试3月12~31日报名
摘要: 报名时间:自2007年3月12日~3月31日止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建设部、人事部的总体安排,以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 ...
报名时间:自2007年3月12日~3月31日止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建设部、人事部的总体安排,以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说明 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设计”、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场地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考试定于2007年5月12日、13日、14日、15日进行。 ㈡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建筑结构与设备”、“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4个科目,考试定于2007年5月12日、13日进行(具体安排时间见附件三)。 (三)作图题草图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五年滚动有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两年滚动有效。2002年未举行全国考试该年度不计入滚动有效期。 二、首次报名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㈠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⒈符合“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一)规定的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附件一所规定学历的报名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级别划分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 3.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考报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⒈符合“200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二)规定的按该表要求执行; ⒉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⒊不具备附件二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名时间与方法 ㈠报名时间:自2007年3月12日~3月31日止,逾期不予补报。 ㈡首次报考考生的报名方法: ⒈本人申请并填写《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1份。 ⒉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表“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中做出审核推荐意见。并出具申报人从事建筑设计专业工作具体年限、有关业绩、有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方面的证明(无明确的具体意见,只写“同意申报”字样的,将不予办理)。推荐意见和证明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⒊持《考试申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省建设厅勘察设计科技处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点:海口市海府路省建设厅二楼,电话: 65343591)。 在办理资格审查时,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与申报表填写内容相符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条件中如有要求的)、进修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附在申报表后面备查); ⑵与申报表填写内容相符,准确无误反映申报人从事设计工作年限和设计业绩,以及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报名表,并粘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4张(1张贴在申报表上,3张贴在报名表上)。 ⒋省建设厅审查资格通过后,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地点: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联系电话: 65375001)。 (三) 非首次报考考生的报名方法: 按要求填写填涂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3张,并提交上一年度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直接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交报考费。该类考生须在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规定位置填写填涂本人考试档案号。 四、考场设置与准考证领取 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07年4月26日至5月11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每科90元;专业作图题每科150元。 附件: 1、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2、200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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