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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07一、二级建筑师考试2月5-3月4日报名

2007-2-12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71| 评论: 0

摘要: 网报:2007年2月5日至2007年3月4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人厅发147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 ...
网报:2007年2月5日至2007年3月4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1号)精神,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2日至15日举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累计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另文通知。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3。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每个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5年,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发给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每个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2年,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发给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现场审核由各报名点所属建设、人事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一)首次报考操作程序
  1、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2月5日至2007年3月4日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填写《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使用A4纸打印。
  2、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3月5日至3月7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4)现场审核确认: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建筑工程设计实践年限及职业道德证明》(一级注册建筑师申报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首次报考人员应上报项目图纸以便专家审查。
(二)续考人员只需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若需变动报考信息者,请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五、考试收费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委会文件和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规定,按以下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考务费。
  (一)报名费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费每科10元。
(二)考务费
  1、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包括场地设计(作图)、建筑方案设计(作图)与建筑技术设计(作图)三科;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包括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和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二科]。
  2、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
  考生可在通过审核后,于3月12日前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支付报名费和考务费。
  六、其他事项
  1、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的分院(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考试,应由总院推荐意见并签章,方可在分院所在地报考。
  2、各设区市建设局应于3月12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省注册建筑师管委会负责本省(含驻闽部属设计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报名资格审定工作。经审查,符合考试条件人员的材料上报全国注管委备案,不符合考试条件人员的材料退回原上报机关。对于在学历或职称等报名材料存在虚假行为,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对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自2007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中,只能报考第一科全考,其专业代码为“01”。取消了02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
  4、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5、《建筑工程设计实践年限及职业道德证明》请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请到各报名点购买。
  6、考前辅导另行通知。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建设厅建设公寓305、307室;电话: 0591-87611385、87610301
  附件:1.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2.200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4.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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