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 ^^^^^^^^^^^^^^^^^^^^^^^^^^^^安徽省建设厅 去年8月份,我厅会同省公安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建城[2000]335号文件转发了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00]139号),决定自8月份起至11月底止,组织开展全省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和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合肥市四河小区“10.28”混合气体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厅及时以建城[2000]40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为检查落实情况,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又以皖建城明电[2000] 28号下发了《关于进行全省燃气安全重点抽查工作的通知》,并于12月上旬,由谢志平厅长、陈素伟副厅长分别带队对铜陵、芜湖、马鞍山、合肥、淮南、蚌埠和淮北等南、北两片共7个城市的燃气安全管理和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结束后立即作出了通报,并向建设部、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省燃气行业基本情况 1、全省燃气事业发展较快。自1976年鞍山开始供应煤气以来,在建设部的关心与支持下,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燃气事业,经过近25年的建设与发展,我省城市燃气已形成一定规模。共有9市1县建有管道煤气设施,供气规模达100万立方米/日,居民用户52万户;液化气供应以辐射到各乡、镇,建成大小储灌站200余座,年供应液化石油气46万吨,居民用户200多万户。全省城市燃气普及率达77%,其中合肥、蚌埠、马鞍山、铜陵和安庆等市高达95%以上,基本满足了城乡居民生活燃气的需要。 2、建设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建设部第62号令、省政府第58号令和第66号令等燃气规章发布后,各地皆积极组织贯彻与落实,合肥市经省人大批准出台了《合肥市燃气管理条例》,马鞍山、淮南、芜湖、铜陵等市出台了地方规章,合肥、淮南、铜陵、阜阳和宿州等市相继成立燃气管理机构,加大燃气行业管理力度,全省燃气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迈进。 二、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和市场整顿情况 1、各地十分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各市政府、建委(公用局)、公安消防和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均把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设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贯彻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城[2000]139号)和建设厅、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城[20001 335号)“关于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设厅(建城[2000]409号)“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成立领导机构和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燃气安全检查和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组织力量对各种燃气设施、设备、地下燃气管线和燃气用户户内设施和极易聚集气体的地下管沟、窖井、阀门井和带地下、半地下室的房屋建筑进行了一次燃气安全大检查,坚决拆除占压管线的各种违章建筑物、构筑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根除事故隐患。合肥市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拆除违法建设动员大会,制定了《合肥市拆除违法建设战役实施方案》;安庆市、淮南市政府批转了市建委(或公用局)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和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意见;铜陵市政府成立了清理占压煤气管道违章建筑物领导小组,发布拆除占压煤气管网违章建筑方案和通告;繁昌县政府有一半(4名)县长参加县燃气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县建委今年拨专款5000元、县政府拨给200公升汽油作为液化气市场清理整顿专项经费。 2、燃气安全和燃气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清理占压煤气管道建筑物的力度大。一是各市政府重视,建委(公用局)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联动,共同执法,切实有力;二是采取的方式、方法合理、适当,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清理占压煤气管道建筑物的意义、目的,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深入细致地做通违章占压户的思想工作,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合肥市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清理占压煤气管网违章建筑工作和动员会议,开展了全市范围内违章建筑调查、排险、强拆工作,集中一个月时间坚决拆除占压煤气、自来水管道、供电电缆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并对全市带地下架空层的房屋建筑进行了普查;铜陵市对具体探明的180处占压煤气管道的建筑物实行分类造册,逐一载明建筑物性质、批建机关(单位)占压情况以及被压管线的具体走向,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批、分部门限期加以拆除;马鞍山市自98年以来,开展了两次大规模拆除占压煤气管网违章建筑和燃气市场清理整顿行动,拆除率达97%以上,并对市政地下管沟等易聚集可燃气体的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并采取过通风换气措施。 (2)、有效地遏制了超期未检液化气钢瓶灌装现象。 各市建委(公用局)按照省建设厅文件布置,坚决从源头抓起,加大对各液化气储灌站监管力度,全省普遍对各储灌站灌装出场的钢瓶加套塑封标志,分清灌装责任,及时有效地遏制了超期未检液化气钢瓶灌装现象,过期钢瓶送检率直线上升。 (3)、地下煤气管网巡查力度加大。各管道燃气企业均加大安全技术资金投入,纷纷增配燃气探测报警仪器设备,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加大对地下煤气管网巡回检查、监管力度,加强对危险源、危险点、危险区域的排查和监控。 (4)、燃气供应市场和燃气器具市场管理走向正规。 各地建委(公用局)对照标准、规范和资质条件,对液化气市场和燃气器具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全省共取缔非法经营门点千余个,查封伪劣燃气器具经销点50个,查没过期钢瓶近万只,并对100多家存在安全隐患的门点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对20多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液化气储灌站实行停业整顿,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燃气供应市场和燃气器具市场。 (5)、严把资质审查(复审)关,规范市场行为。认真组织开展资质审查和复查换证工作,今年上半年,对新申报液化气供应资质的近100家企业进行了审查,对1996年6月底前已取得资质证书的130家企业进行了复查换证工作。经审查,取消了已破产或经营不善、面临倒闭企业资质13个;发现储罐到期未检、周围建筑物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等安全隐患,限期整改11家。工商部门积极支持燃气行业管理工作,依据燃气资质证书,严格进行营业执照发放和年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燃气市场。 (6)、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强化,用户安全意识增强。各燃气企业均制定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印发给用户,每年冬季,均花费投入在电视、报纸上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活动,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增强用户安全防范意识。芜湖煤气三期工程投产后,用户中毒死亡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马鞍山充分发挥城建监察队伍执法作用,查处私自改管和窃气用户700余户;淮南市共查处近百户违章煤气用户。 三、存在问题 2000年10月28日17:50左右,合肥市郊区杏花镇四河村四河小区4号点幢楼发生一起以液化石油气为主、其次是甲烷的混合气体爆炸事故,101室、102室地面一层楼板大部分坍塌,201室、202室楼板对应坍塌,楼房受损严重,造成10人死亡、10人受伤。建设部城建司市政处处长刘贺明、建筑管理司安全处调研员邓谦到达合肥,了解事故情况,指导工作。整个事故处理工作已在今年4月份结束,相关人员受到了责任追究处理。 合肥市四河小区“10.28”混合气体爆炸事故的发生,给我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经过去年全省燃气行业清理整顿和重点抽查,暴露出了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发现了不少安全隐患,有些问题具有一定的共性和代表性,主要表现在: 1、城市间燃气行业管理水平存在差异。马鞍山等市燃气管理工作本身基础条件较好,各项工作开展的深入、细致,繁昌县的工作也开展得有声有色;但个别城市燃气企业安全意识淡薄,擅自进行停气和超过安全范围的降压作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负面影响。 2、燃气企业间设施和管理水平差异更加明显。建设系统内直属燃气企业明显好于社会供应企业(社会类技术力量薄弱),社会供应企业好于企业内部自管站,规模大的储灌站好于小型储灌站,大部分单位内部供应站用气较早,但设施及管理水平仍停留在70年代,为数不少的液化气企业仍然在对过期钢瓶进行充装。一些社会上的储灌站为了经济效益,采取拚设备、拚安全、拚效益的做法,其贮存设备、工艺管线等腐蚀老化严重,储罐、安全阀过期未检,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已失效,并继续对过期钢瓶子以充装,安全状况令人发指。 3、城乡结合部及郊区(郊县)存在规划建设与管理脱节现象。一些城市对城乡结合部及郊区(郊县)的液化气储灌站及其周围的房屋建设疏于管理,明显存在规划建设与管理脱节现象,留下许多事故隐患。 4、对带地下架空层房屋建筑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虽然目前设计规范未有对带地下架空层的房屋建筑提出要求,但房屋建筑的地下架空层确是极易聚集可燃气体的地方,若无通风条件,聚集的可燃气体一旦达到爆炸极限,极易诱发爆炸事故,合肥市四河小区“10.28”混合气体爆炸事故即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除合肥市普查了全市带地下架空层的房屋建筑、马鞍山市市政公司对市政地下管沟等易聚集可燃气体的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并采取过通风换气措施外,多数城市对住宅小区房屋建筑地下结构问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房管和物业管理部门对新建小区房屋建筑地下结构说不清楚。 5、对地下煤气管网未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虽然部分城市建立了地下煤气管网规划档案,对地下煤气管网设施附近各类建设严格把关,但多数城市对占压煤气管网现象未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煤气管网被占压情况仍很严重,有的甚至是整条路成片占压,占压的拆、折过又建、然后又拆,反复进行,浪费财力、物力和人力,并留下事故隐患;管道燃气企业对其地下煤气管网监护、保护不力,致使违章搭建、搭盖占压煤气管网的现象时有发生。 6、执法力度尚待加强。近年来,为加强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建设部、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措施,但一些执法部门心慈、手软,部分燃气企业存在满足、侥幸心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四、下步工作 今年年初,在我厅制定的建设系统安全考核细则中,燃气管理已纳入各地目标考核体系,厅长与各市建委主任签订了责任状,并在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中,专门设立了以燃气安全为重点的公用事业安全办,强化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近年来,各燃气企业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安全设施投入也逐年加大,我们将不断分析、总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典型经验及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开展规范燃气市场、强化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重点抽查活动,认真解决暴露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 2、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强化源头管理。一是建立地下煤气管网、液化气储灌站等燃气设施规划档案,对地下煤气管网、液化气储灌站等燃气设施附近各类建设严格把关,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在地下煤气管网、液化气储灌站等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章的建设行为;二是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管理,坚决杜绝对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的充装行为,对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一律不得予以充装,凡继续对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的灌装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发现一例,处理一例,情节严重的,要提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相关证、照,造成严重恶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三是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巡检制度,切实加强对地下煤气管网、液化气储灌站等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监控和保护工作,及时发现和阻止占压煤气管网、液化气储灌站等燃气设施违章搭建、搭盖及违法建设的现象。 3、充分认识房屋建筑带地下封闭性架空层的危害。建设系统各部门联合行动,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维护各个环节,对带架空层的房屋建筑要全面进行一次排查,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的各类房屋建筑进行重点检查,采取通风、防聚集等切实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我厅已专门下文,对今后新建的房屋建筑,一律不得留有地下封闭性架空层。 4、加强法制建设,健全燃气安全法制体系。在《安徽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省政府第58号令)和《安徽省城市管道燃气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66号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燃气法制建设,制定《安徽省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健全燃气安全法制体系,并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的执法力度,推进全省燃气规划、建设与安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建设进程,促进全省燃气事业安全、健康和稳步发展。 5、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举办强制性标准条文宣贯班和关键岗位培训办,强化全行业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岗位技能;充分依靠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燃气安全问题的认识,增强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意识、自我防护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责任,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中毒和燃气热水器事故的发生。 总之,我们将按照建设部、安徽省政府的部署,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打好“十五”开局硬仗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