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索赔程序及时限规定
摘要: 1)索赔事件发生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 ...
1)索赔事件发生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的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以上所述。 责任编辑:骆羽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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