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事故处理结论的内容
摘要: ⑴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⑵隐患已排除,不可能引发事故。 ⑶经返工处理后,完全可以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⑷基本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但附有限制条件,如限制运转速度或出力、限制使用条件 ...
⑴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⑵隐患已排除,不可能引发事故。 ⑶经返工处理后,完全可以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⑷基本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但附有限制条件,如限制运转速度或出力、限制使用条件等。 ⑸对使用寿命影响的结论。 ⑹对工程外观影响的结论。 ⑺对事故责任的结论等。 ⑻对一时难以做出结论的事故,还应提出进一步观测检查的要求。 责任编辑:骆羽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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