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撤销权的消灭
摘要: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效力状态完全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及如何行使撤销权。在其行动之前,合同效力状态是不确定的。为了维护交易秩序,法律不允许合同效力状态长期处于不稳定。 为此,《合同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效力状态完全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及如何行使撤销权。在其行动之前,合同效力状态是不确定的。为了维护交易秩序,法律不允许合同效力状态长期处于不稳定。 为此,《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责任编辑:骆羽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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