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摘要: 根据《劳动法》第31、32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 ...
根据《劳动法》第31、32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同时,为防止劳动者滥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法》第102条还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骆羽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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