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纳税人的权利
摘要: 1、知情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2、保密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
1、知情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2、保密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3、减、免、退税权 纳税人依法享有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4、陈述权、申辩权及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5、控告和检举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责任编辑:骆羽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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