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要式法律行为

2014-7-5 00:4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1| 评论: 0

摘要:   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例如,根据《合同法》第270 ...

  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例如,根据《合同法》第27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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