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和原因

2014-7-5 00:3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2| 评论: 0

摘要:   根据《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分为全部转让或者部分转让。在后者场合,受让的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因 ...

  根据《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分为全部转让或者部分转让。在后者场合,受让的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因此,原合同债变为多数人之债。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原债权人与受让部分合同权利的第三人或者按份分享合同债权,或者共享连带债权。如果转让合同无此约定,以共享连带债权论。

  合同权利转让的原因有:

  (1)依法律规定而转让。例如依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财产上的一切权利义务,包括合同权利。依担保法规定,保证人代为履行后取得债权人的地位,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2)依法律行为而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有基于单方法律行为的,例如以遗赠将合同权利转让给受遗赠人;但大多数基于合同,该合同叫做转让合同或让与合同。

责任编辑:骆羽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480元/门

立即购买>>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66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00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2014年一级建造师官方微信和微博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