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摘要: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以及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 ...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以及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以下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骆羽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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