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考点解析——要约的生效
摘要: 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自要约生效起,其一旦被有效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以口头对话形式,而书面形 ...
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自要约生效起,其一旦被有效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以口头对话形式,而书面形式包括了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除法律明确规定外,要约人可以视具体情况自主选择要约的形式。 生效的情形具体可表现为: (1)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2)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3)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形式的要约,当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 责任编辑:风聆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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