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考点解析——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摘要: 1.平等原则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本条是对平等原则的规定。 2.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 ...
1.平等原则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本条是对平等原则的规定。 2.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本条是对自愿原则的规定。 3.公平原则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条是对公平原则的规定。 4.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本条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本条是对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的规定。 责任编辑:风聆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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