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考点解析——表见代理
摘要: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而须由被代理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 1.表见代理的表现形式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2)没有代理权 ...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而须由被代理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 1.表见代理的表现形式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2)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人实施了代理的行为; (3)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3.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该条规定在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与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就适用于《民法通则》第66条(见上文)的规定了。 责任编辑:风聆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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